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显示和排列对象

您可以从视图中隐藏对象,也可更改对象的堆栈顺序。

显示和隐藏对象

默认情况下,所有对象均显示在图像窗口中。但是,可以隐藏对象,使其临时变为不可见。

更改对象顺序

在图像中创建多个对象时,对象会以它们的创建顺序依次堆叠。最近创建的对象在堆栈的顶层,图像背景在底层。可以移动图像窗口中的对象以覆盖堆栈顺序中较低层的对象,然而对象始终显示在堆栈顺序中较高层的对象后面。更改对象的堆栈顺序可以使隐藏的对象可见,或者可以将最上层的对象放置在其他对象后面。

更改堆栈顺序可以将自行车放置在盒子后面。

隐藏或显示对象 反回顶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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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对象被隐藏,隐藏/显示图标 将不会显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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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藏背景时,会显示方格形透明性网格。要自定义透明性网格,请单击工具 选项。在工作区类别列表中,单击显示。在显示对话框中,修改透明性网格区域中的任意属性。

更改对象顺序 反回顶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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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像背景始终放置在堆栈顺序的底层,不能将对象放置在背景下面。

为对象分组时,可以考虑将它们放置在堆叠顺序的同一层。所以,不能将对象放置在一个群组中的各个对象之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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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象管理器泊坞窗中拖动对象的缩略图至一个新位置,可以更改对象的堆栈顺序。如果对象管理器泊坞窗未打开,请单击窗口 泊坞窗 对象管理器

还可以使用快捷键来更改对象的顺序。按下 Shift + Page Up 键可以将对象移动到堆栈的顶层;按下 Shift + Page Down 键可以将对象移动到堆栈的底层,但是在背景上面;按下 Ctrl + Page Up 键可以将对象在堆栈顺序中向上移动一层;按下 Ctrl + Page Down 键可以将对象向下移动一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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