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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影像地圖

影像地圖是包含可按區域的單一圖形,或連結至網頁的醒目提示。醒目提示是用影像上的座標來定義的,而且每個定義區域都會指定一個 URL

若要將轉換新增至影像,或為影像部分指定不同的檔案格式或壓縮比例,您可以切片影像,而無需建立影像地圖。若要取得有關建立切片影像的資訊,請參閱將影像切片.

建立可按區域

醒目提示是從物件建立的。您可以將 URL 及替代文字指定給物件。還必須指定醒目提示的造形,無論是保留物件造形的多邊形、與物件標明方塊一致的矩形,還是包圍物件的圓形都可以。

若您想使用相片來建立影像地圖,可以在要建立醒目提示的地方定義可編輯區域,然後將可編輯區域轉換成物件。

左邊按鈕的醒目提示為矩形,而右邊按鈕的則是圓形。在醒目提示上的任何地方按一下即可將其啟動。

匯出影像地圖

匯出影像地圖時,您必須選擇三種不同的地圖類型之一:用戶端、伺服器端或用戶/伺服器端。用戶端影像地圖最為常見,也是預設設定。根據您選擇的影像地圖類型,程式會自動產生下列檔案:

建立影像地圖的可按區域 反回頂部
匯出影像地圖 反回頂部

 

啟用「儲存地圖檔」對話方塊中的「預設 URL」核取方塊,並在「預設 URL」方塊中鍵入 URL 位址。
啟用「包含檔頭資訊」核取方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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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出影像地圖時,物件與背景會合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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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也可以使用「Internet」工具列來定義影像地圖的醒目提示區域。按一下「視窗工具列Internet」,以開啟「Internet」工具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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