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| 应用透镜 |
• | 复制透镜 |
透镜可更改透镜下方的对象区域的外观,而不更改对象的实际特性和属性。可以对任何矢量对象(如矩形、椭圆形、闭合路径或多边形)应用透镜。也可以更改美术字和位图的外观。对矢量对象应用透镜时,透镜本身会变成矢量图像。同样,如果将透镜放置在位图上,透镜也会变成位图。
应用于原始对象(最左侧)的透镜类型:(从左到右)热图、放大和自定义彩色图
应用透镜 |
1 . | 选择一个对象。 |
2 . | 单击效果 透镜。 |
3 . | 从透镜泊坞窗的列表框中选择一种透镜类型。 |
4 . | 指定所需的设置。 |
不能将透镜效果直接应用于链接群组,如勾划轮廓线的对象、斜角修饰边对象、立体化对象、阴影、段落文本或用艺术笔工具 创建的对象。
通过单击锁定按钮,然后选择要预览的透镜和设置,可以在未对绘图自动应用透镜的情况下实时预览不同类型的透镜。当您找到想要使用的透镜时,请单击应用或再次单击锁定按钮,以在预览透镜的同时恢复自动应用透镜。
复制透镜 |
1 . | 选择要将透镜复制到的对象。 |
2 . | 单击效果 复制效果 透镜自。 |
3 . | 单击要从中复制透镜的对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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