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改对象前必须选择对象。可以选择一个对象、覆盖的对象、多个对象、全部对象或多个对象群组。选择单个对象时,会有一个具有八个变换手柄的突出显示框围绕此对象。选择多个对象时,突出显示框会扩展,以围绕所有对象。
可以选择多个对象,但是只有一个对象是活动对象。活动对象的外框是虚线轮廓,称为选取框。可以通过填充或应用特殊的效果来编辑活动对象。
在左侧的图像中选择了一个对象。在右侧,突出显示框指示多个对象处于选中状态。
启用对象菜单中的显示对象选取框命令后,一个称为选取框的虚线轮廓会围绕活动的对象。
如果在单击对象
选择所有对象前选中了背景,则背景会添加到选定部分,并且此时所有对象和背景均被选中。如果在单击对象
选择所有对象前选中了某个对象,背景不会包括在选定内容中。
可以通过单击对象泊坞窗中的缩略图来选择对象。如果对象泊坞窗未打开,请单击窗口
泊坞窗
对象。
也可使用下列快捷键按对象泊坞窗堆叠顺序选择对象:按 Shift + N 键可以选择当前对象上面的对象;按 Shift + P 键可以选择当前对象下面的对象;按 Shift + T 键可以按堆叠顺序选择顶部对象;按 Shift + B 键可以按堆叠顺序选择背景对象或底部对象。
取消选择活动对象后,此对象仍然为活动对象。
"帮助"中记录的某些功能仅供订阅者使用。更多有关 CorelDRAW 订阅的信息,请访问 coreldraw.com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