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需要重新存取相應的對話方塊,「重複」指令讓您重複套用上一個套用的特效或校正。
可重複的上一個指令永遠都會顯示在「編輯」功能表中。如果上一個指令無法重複,「重複」指令會變為非作用中。
| 重複指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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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• | 選擇編輯 |
若要重複多個指令,可先錄製指令碼再於各影像上執行。如需使用指令碼的相關資訊,請參閱指令碼基礎篇。
您也可以在選取任何工具列按鈕或功能表項目時,按住 Shift 以重複指令。重複指令會套用最後使用的設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