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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以使用下列變形變更物件的外觀。
變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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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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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整大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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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讓您變更物件的寬度和高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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縮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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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讓您將物件大小調整為原始大小的百分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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旋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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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讓您環繞物件的旋轉中心轉動物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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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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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讓您建立物件的水平或垂直鏡射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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傾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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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讓您使物件向某一邊傾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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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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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對稱地延展物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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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用透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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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讓您為物件提供具有深度的外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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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以在影像視窗中套用形式自由的變形,或手動調整設定以取得更精確的結果。
您可以將變形套用到單一物件或同時套用到多個物件。
變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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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用至影像中的物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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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整大小和縮放 |
縮小相片物件比例以配合背景影像的大小。 |
翻轉 |
翻轉物件以建立其反射物件。 |
旋轉 |
旋轉反射物件。 |
傾斜 |
傾斜反射物件以建立逼真的角度。 |
變形 |
將陰影變形以指示光源的方向。 |
透視 |
新增並修改了另一個陰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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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整物件大小 |
1. |
選取物件。 |
2. |
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位置與大小」按鈕 。 |
3. |
拖曳界限框上的任何控點。 |
如果您要取消變形,在物件之外按兩下。 |
4. |
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套用變形」按鈕 。 |
當您拖曳任何控點時,可按住 Shift 鍵從中心調整物件的大小。 |
您也可以在「大小」方塊中鍵入值,然後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套用變形」按鈕 ,來變更所選取物件的大小。 |
縮放物件 |
1. |
選取物件。 |
2. |
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縮放」按鈕 。 |
3. |
拖曳界限框上的邊角控點。 |
如果您要取消變形,在物件之外按兩下。 |
4. |
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套用變形」按鈕 。 |
您也可以在「大小」方塊中鍵入值,然後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套用變形」按鈕 ,來縮放所選取物件的大小。 |
當您縮放、傾斜與旋轉物件時,其邊緣會呈現鋸齒狀。因此,依預設,這些變形模式會啟用反鋸齒補償。 |
旋轉物件 |
1. |
選取物件。 |
2. |
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旋轉」按鈕 。 |
3. |
拖曳界限框上的旋轉控點。 |
如果您要取消變形,在物件之外按兩下。 |
4. |
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套用變形」按鈕 。 |
您也可以執行下列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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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移和旋轉物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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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屬性列上的「位置」方塊和「旋轉控制」方塊中鍵入值,然後按一下「套用變形」按鈕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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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旋轉增量為 15 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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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曳圓角控點時按住 Ctrl 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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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更轉軸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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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物件的旋轉中心拖曳至新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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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按物件兩下也可切換為旋轉模式。當您在循環切換至不同的變形模式時,環繞物件的控點將隨之變更以指出作用中模式。 |
當您縮放、傾斜與旋轉物件時,其邊緣會呈現鋸齒狀。因此,依預設,這些變形模式會啟用反鋸齒補償。 |
翻轉物件 |
1. |
選取物件。 |
2. |
按住 Ctrl 鍵,拖曳加亮標明方塊上的中間控點,使其在物件上移動,通過另一側的中間控點。 |
如果您要取消變形,在物件之外按兩下。 |
3. |
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套用變形」按鈕 。 |
將加亮標明方塊上的中間控點拖曳過另一側的中間控點時不按住 Ctrl 鍵,即可不對稱地翻轉已選取物件。 |
傾斜物件 |
1. |
選取物件。 |
2. |
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傾斜」按鈕 。 |
3. |
拖曳界限框上的傾斜控點。 |
如果您要取消變形,在物件之外按兩下。 |
4. |
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套用變形」按鈕 。 |
當您縮放、傾斜與旋轉物件時,其邊緣會呈現鋸齒狀。因此,依預設,這些變形模式會啟用反鋸齒補償。 |
您也可以在「大小」方塊中鍵入值,然後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套用變形」按鈕 來傾斜物件。 |
變形物件 |
1. |
選取物件。 |
2. |
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變形」按鈕 。 |
3. |
拖曳界限框上的變形控點。 |
如果您要取消變形,在物件之外按兩下。 |
連按兩下物件也可以切換為變形模式。當您循環切換至不同的變形模式時,環繞物件的控點將隨之變更以指示作用中模式。 |
將透視套用至物件 |
1. |
選取物件。 |
2. |
按一下屬性列上的「透視」按鈕 。 |
3. |
拖曳界限框上的透視控點。 |
如果您要取消變形,在物件之外按兩下。 |
連按三下物件也可以切換為透視模式。當您循環切換至不同的變形模式時,環繞物件的控點將隨之變更以指示作用中模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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